“中国是一个充满机遇的市场”(见证·中国机遇)******
“中国市场是全球增长最快的市场之一,我们会继续扩大在中国的投资。”法国苏伊士集团(以下简称“苏伊士”)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苏冰岚日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最早进入中国水务市场的外资企业之一,苏伊士把来自全球的先进解决方案引入中国市场的同时,也把在中国发展的成功经验带到其他国家和地区。
苏伊士是世界领先的水务和固废资源管理服务企业。早在上世纪70年代中期,苏伊士的子公司得利满就在中国参与设计建造水厂和污水处理厂,并为中国城市居民提供水务服务,见证了中国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方面取得的成就。“中国是一个充满机遇的市场。苏伊士在中国发展已近50年,业务领域逐渐由技术设施建设拓展至水务管理、固废管理、工业园区及智慧环境解决方案等。”苏冰岚介绍,如今,苏伊士在中国的员工超过6500人,建造了逾400座饮用水及污水处理厂,为超过2500万人提供水务和固废资源管理服务,为16个工业园区提供环境服务。
苏冰岚说,苏伊士在中国的发展历程,伴随着中国经济绿色转型、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过程。目前,苏伊士与中国30多个主要城市的市政和工业客户合作。在上海,苏伊士为上海化学工业园区提供一体化环保方案,助力园区成为全球生态环保和循环经济的实践典范;在辽宁大连,苏伊士的污水解决方案减少了二氧化碳排放,帮助保护渤海的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在江苏常熟,苏伊士将建筑装修垃圾的资源化率提升到80%。
“苏伊士深刻感受到中国经济绿色转型的决心和努力,见证了中国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苏冰岚说,中国对环境监管采取高标准,例如,在饮用水水质检测方面,中国制定了106项指标。在污水排放标准方面,中国许多地方制定的化学需氧量限值比欧洲国家规定的限值低50%以上。“这些严格的规定对技术提出更高要求。中国一系列开放政策为我们带来极具吸引力的发展机遇。”
2022年,苏伊士在中国签订多个合同,包括江苏常熟为期30年的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与运营服务项目、位于四川成都的污泥独立焚烧项目等,苏伊士在中国的首个海水淡化建设项目也将在山东落地。苏冰岚表示,根据苏伊士有关战略规划,集团的国际业务比重将由此前的25%上升至40%左右,中国在苏伊士未来业务中占据重要位置。“集团层面将未来营收增长目标定在4%—5%左右,可以确定的是,中国市场的增长目标将高于这个平均水平。”
苏冰岚说,苏伊士将继续加大在中国的投资,不仅是看重中国的市场规模,更是因为中国政府对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中国正在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苏伊士有能力提供多样化的解决方案,为推动中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贡献力量。(田 泓)
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解读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野生动物是地球上所有生命和自然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生存状况同人类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岳仲明重点从五个方面介绍了主要修改内容。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明确依法将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划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进行严格保护。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纳入应急救助范围,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建设,建立收容救护场所,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救护工具、设备和药品。
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生动物种群得到有效恢复,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对此,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细化了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对种群调控猎捕的野生动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明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预防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同时,明确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此外,规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而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外来物种入侵,破坏生态平衡,为加强外来物种防控,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同时规范野生动物放生活动,要求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做好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衔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时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制度作了规定,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这一制度扩展到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有关野外种群保护情况,对不依赖于野外资源、技术成熟稳定、有一定养殖规模的人工种群可以不再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应当依法实行备案和专用标识管理。这些人工种群的一部分可以依照畜牧法规定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按照家畜家禽管理;另一部分可不作为野生动物进行管理,适当放开其人工种群及其制品用于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要加强法律宣传、解读和引导。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也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